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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顺帝纪(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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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建三年〔公元128年〕 春正月丙子,京师、汉阳地震,屋压杀人。乙未,诏曰:“京都地动,汉阳尤甚,加以比年饥馑,夙夜忯懔。群公卿士,其深思古典,有以消灾复异,救此下民,忠信嘉谋,靡有所讳。其勿收汉阳今年田租。” 秋七月丁酉,茂陵园火。 九月,鲜卑寇渔阳。 十二月乙亥,太傅桓焉以辟召非其人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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