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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蛛丝马迹

作者:依嘉星来源:书话红楼发表于:2020-03-18 15:00:20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介绍:”那买了英莲打死冯渊的那薛公子,学名薛蟠,字表文龙。。。性情奢侈,言语傲慢,终日唯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景而已。。。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见哥哥不能体贴母怀,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分忧解劳”。近因 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 充为才人赞善之职.。。。。“(甲侧)批点:一段称功颂德,千古小说中所无

  请认真反复阅读“因 崇诗尚礼,征采才能”,表面看似为 称功颂德,我们再仔细分析下,崇诗尚礼,征采才能,是不是藏头字?这不隐写“ ”是明末“崇祯”皇帝吗!从既不避嫌,又不敢明写的情形看,可以推定《红楼梦》成书在清初,作者是明末清初人,而且很大程度上是明朝遗民无疑。脂砚斋批点也指出这“一段称功颂德,千古小说中所无”,表明很有深意。





作者:祁生2015 回复时间:2018-03-15 16:15:13
  “从既不避嫌,又不敢明写的情形看,可以推定《红楼梦》成书在清初,作者是明末清初人,而且很大程度上是明朝遗民无疑。”

  完全同意红楼梦成书于明末清初的观点。薛蟠(薛文起)(薛文龙)与冯渊(米脂县双泉堡马户之子)争夺的甄英莲,乃中国的传国玉玺也。甄(真)宝玉(玉玺)也好,贾(假)宝玉(玉玺)也好,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石头记》,传国玉玺记耳。




作者:侧写师_ 回复时间:2018-03-18 09:26:18
  ??




作者:祁生2015 回复时间:2018-04-13 22:22:05
  《石头记》作者中肯定有朱明王朝的后裔,他了解明朝十七位皇帝讳莫如深的这个历史事实。而民间也有文人知道这个历史事实,所以,将满清称为“赵大哥”。《石头记》作者也只好承认多尔衮是“赵国基”,“赵姨娘”。
  因为明朝末年的民谣云:“朱家麦,李家磨,做成一个大馍馍,送给对巷赵大哥”。民谣传遍中国北方,说明老百姓从来没有认为北京的辽代、金朝与元朝是外国政权。而逃跑到杭州与深圳的南宋反而是中国政权。事实上,唐宋辽金元明清,在人民心里都是中华民族的合法政权。

  ——上述文字是研究红楼梦最准确的观点。清初的历史,写成明末的故事。也是作者的自我保护。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言论自由,但都有文字狱。唯独红楼梦将文化特务哄得团团转,至今还认为是一部情爱艳书,真是大智慧。




作者:南辕北辙又西东 回复时间:2018-04-13 22:34:30
  祁生2051,大家都知道你没文化,但大家没放弃你。
  尸体你就别讲了。




作者:南辕北辙又西东 回复时间:2018-04-13 23:03:35
  红楼梦说是女,历史中一定记女。
  宝玉说住大观园,历史上一定有记载并且是史记。
  江宁、扬州、姑苏、杭州与作者没关系!




作者:南辕北辙又西东 回复时间:2018-04-13 23:27:12
  边玩去。
  读正老爷帖子。




作者:影子1285 回复时间:2019-11-16 19:22:24
  楼主解的不错。




作者:花花不乃 回复时间:2019-11-16 19:45:21
  楼主文化高僧。不能比。。




作者:花花不乃 回复时间:2019-11-16 19:54:46
  依嘉星学习《红楼梦》有十年矣,再读十年,他也就要逝了。可惜了。。。




作者:花花不乃 回复时间:2019-11-16 21:02:19
  小子变老子,为学《红楼梦》。
  本可学习其它而大才,谁知学个《红楼梦》。
  韶华易逝,楼主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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