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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政升任江西粮道属乾隆时京察一等外放

作者:皇极梅ABC来源:书话红楼发表于:2020-03-18 15:17:53

  贾政升任江西粮道属乾隆时京察一等外放

  原创 皇极梅

  《红楼梦》第九十六回,写有贾政京察一等外放江西粮道的记载:
  ---“那年正值京察,工部将贾政保列一等。二月,吏部带领引见。皇上念贾政勤俭谨慎,即放了江西粮道。即日谢恩,已奏明起程日期”。
  毛泽东同志有言“要把《红楼梦》当历史来读”,上述贾政京察一等外放江西粮道的记载,就是一则不可多得的社会历史史料。新红学至今没有多大进展,关键是考据派所依赖的“外在考据”,已经“搜刮殆尽”,落到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毛泽东同志认为“《红楼梦》中有极为丰富的社会史料”,红学要发展、要进步,必须要“回归文本”,这既是无赖之选,也应是聪明之举。
  对于考证《红楼梦》而言,“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红楼梦》第九十六回,再写贾政外放粮道的同时,也写了贾宝玉因为“失玉”而近乎昏死,要娶属“金命”的薛宝钗来“冲喜”;古人婚姻,先要合婚。特别是在封建大家庭男女属相不合,不能成婚。贾家对视若掌上明珠、且又近乎昏死的贾宝玉的“冲喜”婚配,最起码的要求就是八字相合的“金玉良缘”。对于薛宝钗属金命的术数资料,红学界至今熟视无睹,难怪乎作者两百多年来一直考证不出来。薛宝钗属金命,就是考证《红楼梦》作者的一系列“术数坐标”即必要条件之一,以此来看《红楼梦》根本不需要署名。曹颙生于1693年癸酉年属金命,曹颙遗腹子生于1715年乙未年属金命,按薛宝钗大贾宝玉两岁来看,曹颙所娶的生于1691年辛未年的“薛宝钗”却属土命;曹颙遗腹子所娶的生于1713年癸巳年的“薛宝钗”却属水命;以薛宝钗属金命来判定曹颙及其遗腹子,应都不是《红楼梦》作者。考定《红楼梦》作者必须要找到所依据的一系列“术数坐标”。不少学者人云亦云,否定周汝昌先生所提生于1724年甲辰年曹雪芹是作者,而提出了很多“被作者”,其实绝大多数都还不如周先生,最起码周汝昌先生所提曹雪芹娶的生于1722年壬寅年的“薛宝钗”的确属金命。笔者认为周汝昌先生所提作者也不正确,关键是其还忽视了”贾元春生于甲申“这一判定作者的”术数坐标“。正如作者所言:贾宝玉是谁?非参玄悟道不能知也!
  对于考定《红楼梦》作者,必须要找到所依据的一系列“术数坐标”。对于考定《红楼梦》背景时代,也必须要找到所依据的一系列“历史坐标”。如果找到了一系列“历史坐标”,《红楼梦》就不是“无朝代可考”,而是“大有考证”。如何查找《红楼梦》中的能够“断代”的“历史坐标”呢?皇极梅提出了三个判断标准即“新物、大事、名人”,因为新物、大事、名人,总会在国史、野史、族谱、传记、著作、档案等丰富的史籍中留下不少记载。比方说新物,最好是书籍,它的出版有定时。依据《红楼梦》中出现了《时宪书》,就可判定作者必活到了乾隆时。依据《红楼梦》中出现了和《聊斋志异》相同的人物如王成、香玉、红玉、小红、春燕、林四娘等,就可以判断《红楼梦》作者在创作时,必参考了“丙戌冬“才出版的《聊斋志异》,就可以断定《红楼梦》成书不早于”丙戌(1766年)冬“。在《红楼梦》中,贾政的先后两次升迁,作者都故意留下了判定发生时间的”历史坐标“------各有两件国之”大事“发生。贾政先一次升任京官五品工部郎中,是后一次外放四品江西粮道的必要条件,两者要联系起来考证。

  一、贾政升任五品工部郎中京官,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
  《红楼梦》第八十五回,写了”贾存周报升郎中任“,发生于何时?仅就此事而言难以考证。但如果找到”历史坐标“就不难考定。《红楼梦》第八十五回到八十九回,先后写了”贾存周报升郎中“、“周贵妃薨了”、“河南一带决了河口”三件事,应都是在某一年”十月中旬“以前一年内发生的。”贾存周报升郎中任“难考,但“周贵妃薨了”、“河南一带决了河口”两件事,都是有关朝政与民生的国之”大事“,应有丰富的史料可考。据笔者详细考证,应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红楼梦》第八十九回,作者交代贾政被告知“河南一带决了河口”的确切时间---“那时已到十月中旬”,说明“周贵妃薨了”与“河南一带决了河口”,必然先后发生在某一年“十月中旬”以前的一段日子。
  (一)“周贵妃薨了”本事,应指的是乾隆三十一年七月十四日乌喇那拉氏皇后之薨。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七月十四日乌喇那拉氏薨,乾隆下旨以皇贵妃礼葬(实际并不如皇贵妃),不举行国孝三年,可以说是不废而废;九月二十八日,被葬入纯惠皇贵妃的地宫中。
  为何乌喇那拉氏皇后的丧仪降级为“贵妃”下葬呢?原来乌喇那拉氏皇后在乾隆三十年第四次南巡到杭州时,因规劝乾隆“风流韵事”,怒而剪发,被乾隆认为大不敬而幽禁于皇宫,几成废后。
  乾隆三十一年七月十五日,正在木兰狩猎的乾隆皇帝发了一道上谕:“据留京办事王大臣奏,皇后于本月十四日未时薨逝。皇后自册立以来尚无失德。去年春,朕恭奉皇太后巡幸江浙,正承欢洽庆之时,皇后性忽改常,于皇太后前不能恪尽孝道。比至杭州,则举动尤乖正理,迹类疯迷。因令先程回京,在宫调摄。经今一载余,病势日剧,遂尔奄逝。此实皇后福分浅薄,不能仰承圣母慈眷、长受朕恩礼所致。若论其行事乖违,即予以废黜亦理所当然。朕仍存其名号,已为格外优容。但饰终典礼,不便复循孝贤皇后大事办理。所有丧仪,只可照皇贵妃例行,交内务府大臣承办。著将此宣谕中外知之。”
  虽然乾隆明谕乌喇那拉氏丧仪按“皇贵妃丧仪”办理,但实际却不如“皇贵妃”,顶多只是按“贵妃丧仪”办理,《红楼梦》作者如实的记载了这一史实。
  (二)“河南一带决了河口”本事,应指的是乾隆三十一年八月十八日,发生在徐州铜山县韩家堂河决。十月十一日漫口合龙。
  据1996年《清史研究》第四期,发表的王金香的《乾隆年间灾荒述略》中记载:(乾隆)三十一年八月,黄河在铜山县韩家堂决口60余丈,黄河水由陵子、孟山等湖注入洪泽湖,沿途居民田庐被淹。
  据《黄河志》”河决韩家堂(1766年)“记载:乾隆三十一年八月,河决铜山县韩家堂,分溜南下。由铜山、睢宁、宿迁、灵璧、虹县各境入洪泽湖,十月塞之。
  据《东华录》记载:“乾隆三十一年八月癸卯(十八日),铜山县韩家堂河溢。十月辛亥(十一日),韩家堂漫口合龙。”

  二、 贾政升任江西粮道属乾隆时京察一等外放,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后,应为乾隆四十二年
  《红楼梦》第九十六回,写了贾政由五品工部郎中京官,通过京察外放升任四品江西粮道,通过考证笔者认为属乾隆时京察一等外放,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之后,应是乾隆四十二年。笔者为何采取递进式判断呢?是因为《红楼梦》作者,采用了”米家山水“之”似断又连,烟云模糊“写法,来写贾元春的”大丧“。作者为何采取这样的写法呢?为的是十分隐秘地告诉读者:在朝廷发生京察以及”大丧“的那一年,作者即贾宝玉娶妻或纳妾。
  1、 贾政升任江西粮道属乾隆时京察一等外放
  贾政工部郎中,属五品京官,京察时经工部保举一等,吏部带领引见,皇帝面查,外放为四品江西粮道,并谢恩赴任。从简明扼要的记载来看,属标准而又严格的“京察一等外放”的用人制度的全过程体现。京察一等外放何时成为惯例呢?在乾隆时。据薛刚《论清代京察一等外放问题》(《北方文物》,2014年,第4期)一文考证:京察一等官员外放地方,成为清朝人事任用上的一个亮点。原则上,经举荐,皇帝两次面察,遇地方缺出由军机处进单或吏部锉选,在京中下级官员中守、才、政、年四格俱优者一外放道府等各级地方官,既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也为京官尤其满洲官员(宗室、内务府、笔!)占式)提供更多任官机会。但外放京官整体素质会直接影响其任职地方状况。京察一等之京官外放乾隆年间成为惯例。按照京官与地方官的品级对应,五品京官,如部院郎中、员外郎、科道官及翰詹官等任四品地方官,如道员、知府;六品京官如主事、经历等官任五品之地方官,如直隶州知州;内阁中书等七品以下小京官、笔帖式任府同知及抚民(理事)同知、通判等官。然京官外放原则间有变化,至最后定制。
  2、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之后
  贾政先一次升任京官五品工部郎中,是后一次外放四品江西粮道的必要条件。 贾政先一次升任京官五品工部郎中的同年,先后发生“周贵妃薨了”、“河南一带决了河口”两件事,都是有关朝政与民生的国之”大事“,有丰富的史料可考。据笔者详细考定,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那么贾政后一次外放四品江西粮道,必发生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之后。
  3、应为乾隆四十二年
  贾政外放江西粮道的那一年前后发生了两件国家“大事”,即先一年年底十二月十九日“贾贵妃薨了”与接下来的“一年京察”。
  先说容易考证的京察。有清一代京察发生年份有成规,京察三年一行,以子、卯、午、酉年为京察期。先一年年底十二月十九日“贾贵妃薨了”与接下来的一年“京察”,笔者认为二者应结合起来考证。将乾隆皇帝所有妃、贵妃、皇贵妃、皇后其死亡年月都可考,并严格按上述”上一年后妃年底死“、”接下来一年京察“,竟然无考。
  能否找到蛛丝马迹呢?大数据有一个原理”取向决定价值“。必须立足于作者给定的”术数坐标“和”历史坐标“的取向来考证。
  ”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
  作者取向其一是:照道理元妃寅年死,卯年京察,是非常合乎”子、卯、午、酉年京察“典制的。为啥要多此一举说”已交卯年寅月“?作者为何采取这样的写法呢?作者的取向应是”丧事“与”京察“发生在同一年。为的是十分隐秘地告诉读者:在朝廷发生”丧事“与”京察“的那一年,作者即贾宝玉娶妻或纳妾。
  1774年甲午年,是京察年,庆恭贵妃 陆氏薨了。庆恭贵妃 陆氏(1724——1774)陆士隆之女,生于1724年六月二十四日。1748年已封陆常在,1751年晋庆嫔,1759年晋庆妃,1768年晋庆贵妃。1774年七月十五日薨,终年50岁,葬于裕陵妃园寝。
  1777年丁酉年,是京察年,舒妃 叶赫那拉氏薨了。舒妃 叶赫那拉氏(1728——1777),满洲镶黄旗人,侍郎纳兰永寿之女,生于1728年六月初一。1741年十四岁时入宫封贵人,同年十一月,封舒嫔。1749年晋舒妃。1751年生皇十子。1777年五月三十日薨,终年49岁。同年九月二十日入葬裕陵妃园寝。
  作者取向其二是: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十二月十九日薨了,已交卯年寅月,为啥特别卯年寅月?作者真正取向是元妃在京察年寅月死。 正应了“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在乾隆之后妃无考情况下,必须考虑先皇后妃。
  1777年丁酉年,是京察年,乾隆生母崇庆皇太后于寅月(正月二十三日)薨了。崇庆皇太后(1693年1月1日—1777年3月2日),满洲镶黄旗人,四品典仪官凌柱之女。十三岁时入侍雍亲王府邸,为雍王胤禛藩邸格格。康熙五十年生弘历,即乾隆皇帝。雍正元年封为熹妃,雍正八年封为熹贵妃。雍正十三年其子弘历(乾隆皇帝)即位,尊为皇太后,上徽号曰崇庆皇太后。卒于乾隆四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葬泰东陵。
  作者取向三:是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十二月十八日立春”是何年?从1644年到《红楼梦》1791年刊行之前,只有四个年份是十二月十八日立春:
  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年,乾隆五年(1740年)庚申年,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庚辰年,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戊戌年
  只有乾隆四十三年与之近似。
  作者取向四是:贾宝玉要“为元妃服九个月的功服”。表面上“贵妃丧事不禁婚嫁”,其实禁了。若禁九个月婚嫁,应属大丧,非乾隆之母莫属。乾隆最尊宠的孝贤皇后薨后,“停止嫁娶作乐二十七天”。从宝玉之子贾桂出生来看,取名桂,必是桂月出生。
  乾隆生母1777年京察年正月二十三日薨,若禁婚嫁作乐九个月,贾宝玉于十月二十三日后才婚嫁,经十月怀胎,贾宝玉之子完全可以桂月出生,七月二十三到八月二十三日出生都可属桂月------正是桂花飘香的时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元妃之死作者取向的是京察年的寅月,唯一取向的是1777年京察年乾隆生母崇庆皇太后于寅月(正月二十三日)薨了。贾政于此年因京察一等外放,升任江西粮道。贾宝玉为国丧服了“大丧”,实际上“停止婚嫁九个月,到第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到八月二十三日,桂花飘香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叫贾桂。作者之所以采取这种”烟云模糊“的”摆迷魂阵“的写法,一是为了防”文字狱“,怕招徕”大不敬“惨祸。二是为了防止轻易探求到作者,而部署的”反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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