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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测试最新要求

作者:来源:高考网发表于:2021-03-17 21:20:49

  2021年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将于1月23-25日举行。多个新高考省份陆续发布了防疫注意事项,快来看!

  广东

  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将于1月23-25日举行。为考生整理了测试防疫工作指引的重要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

  一、考前准备——考生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

  3. 1月9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以下简称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2.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二)备用隔离考场考务安排

  1.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考试过程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异常情况处置

  1.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考生安排在隔离考点考试。

  2.考前14天内出现可疑症状、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粤康码”为红码的考生,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考点卫生防疫人员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体温正常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发热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如发现有可疑症状者,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报请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精心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相关考生应就地隔离,其他考生有序撤离做好登记,协助疾控机构做好密接者判定及实施隔离措施。考点应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将疑似病例送院治疗。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福建

  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将于1月23日至25日举行。此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确保考试健康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前14天(1月9日,下同)内,建议考生非必要不离开本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避免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接触。考前14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尽快就医、诊疗,并及时报告学校(非应届毕业班学生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考生应提前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考前14天有福建省外行程轨迹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属于需要做核酸检测的考生,应按时进行核酸检测,让自己安心、让家长安心、让老师安心。

  2.考生应于1月19日至22日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时,同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后),并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属于需要做核酸检测的,还须提交1月16日(含16日)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至考试报到时,仍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也可以进入考点,但将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应于1月22日前,根据考点安排,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以及疫情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6.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

  7.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严格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试结束离场时须严格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8.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1月24日下午外语科目14:45以后,迟到考生严禁入场参加考试。

  9.考生进入考场时,请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10.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请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请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请考生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2.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属于考试违规。

  13.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须在警戒线外安静等待,接到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并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4.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实时录像,并将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15.考试期间,请考生规划好赴考路线,考试当天适当提前出门,避免因迟到耽误考试。请考生注意劳逸结合和饮食卫生,调整好心态,轻装上阵,从容应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

  湖南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适应性考试将于1月23日至25日举行。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14天连续进行自我体温监测,自行打印如实填写《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适应性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见附件)并签名。1月22日下午考前教育时,考生进入考室前,须上交一份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表”给考点工作人员。

  2.考生须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

  3.非绿码(电子健康卡)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有过身体异常、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须及时向考点、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考室前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考试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1.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出示有关证件,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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