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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是怎么考证《红楼梦》作者的?

作者:至真斋主来源:书话红楼发表于:2020-03-10 01:43:32

  作者:至真斋主

  每一部书都有作者,可是有的作者不愿署真名而是署假名,导致有的书籍对作者问题争论不休。《金瓶梅》作者署名“兰陵笑笑生”,这个“兰陵笑笑生”一看就是假名,作者究竟是谁至今争论不休。而《红楼梦》书中提到一个叫“曹雪芹”的增删者,这个“曹雪芹”因为跟我们平时起名习惯范式相同,于是很多人就把“曹雪芹”当了真名,新红学奠基人胡适就是这么认为的。


  


  胡适红学的基本观点是:《红楼梦》的时代背景在清中期,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后来胡适的观点成为了官方红学观点。关于《红楼梦》的研究方法,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说:“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也就是说在胡适看来《红楼梦》这部书都写了哪些内容是不重要的,作者事迹、作者家世、著书时代、著作版本等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本末倒置的研究方法直接导致了胡适红学陷入错误的泥潭。那么胡适是怎么确定《红楼梦》作者的呢?

  在《红楼梦》楔子文有一段话:“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胡适对这段说明性文字采取随意取舍的态度,认为撰写此书的“石头”、传书的空空道人、题写书名的东鲁孔梅溪等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意思就是说《石头记》这部书只是曹雪芹一个人写的,他不是什么“增删者”而是唯一的作者。胡适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书,可是他又拿后四十回结尾叙述《石头记》来历一段,当做曹雪芹传书的证据。120回通行本出版人程伟元(约1746-1818)、研究者裕瑞(1771-1838)都不敢确定《红楼梦》作者是谁,胡适却说“当时的人多认这书是曹雪芹做的”。

  在古代文人的观念中,诗词歌赋才是高大上的文学,而小说是稗官野史供人茶余饭后消遣之用,因此写了小说很少署上自己的大名,《红楼梦》也是如此。书中的“石头”是作者的自譬假托,“空空道人”、“东鲁孔梅溪”,还有甲戌本才有的“吴玉峰”都应该是假名,就连批书人“脂砚斋”、“畸笏叟”、“松斋”、“绮园”等人也都是假名。《红楼梦》楔子文明确说采用“假语存”“真事隐”的写作手法,很明显有不能直说的隐私或干涉朝政的内容,一旦查实治罪不但自己被惩治,还会连累家族成员,因此这个“曹雪芹”也一定是假名,如果是真名一切都暴露无遗还有隐写的必要吗?胡适竟然认为“曹雪芹”是真名,就这样一路追踪蹑迹地“考证”下去了。


  


  (青年胡适)

  胡适首先找到的是袁枚(1716年-1797年)的《随园诗话》材料,在《随园诗话》卷二中有一段说:“康熙间,曹练亭(练当作楝)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袁枚这一段话约写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当时《红楼梦》还没有刊印公开发行,袁枚没有读过《红楼梦》,他这段话是引用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中的“小引”。袁枚想当然地以为曹雪芹为曹寅(号楝亭,1658年—1712年)之子。《随园诗话》卷十六第十七条又记云:“雪芹者,曹練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这一条大约写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或五十三年(1788年),按照袁枚的说法向上推一百年,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那时曹寅还没有到江宁任织造,他的儿子曹顒、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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